赣科大教函〔2018〕122号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赣科大教字〔2014〕7号)的规定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成绩的团队(教师)进行奖励。经过项目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校外专家评审,最后,评出第十五批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九项、二等奖十二项、三等奖十六项。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勇攀高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
特此决定。
附件: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第十五批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第十五批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doc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