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13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省从2017年9月至2020年12月开展普通高校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试点工作。根据《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试点工作方案》,我校与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工程学院等9所院校归属南昌片区,并进行片区范围内的跨校课程选修工作。现将我校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试点工作及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跨校课程选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选课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校际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学生专业培养方案,对照南昌片区试点高校开设课程(见“附件1”),组织学生登录“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做好跨校课程的网上选修工作。
1、选课对象
2015、2016级本科学生
2、选课途径
在浏览器输入http://lla.jxedu.gov.cn/网址,进入“江西省教育终身学习账号服务系统”页面,登录本人账号进入“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系统”进行网上选课。未注册的学生应先在该系统进行注册,获得“终身学习账号”。注册方法和选课流程可参阅《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见“附件2”)。学生登录选课系统后,可在线查看可选课程、课程大纲、教学计划、教师介绍等内容。
3、选课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
二、学分认定与转换
1、对学生所取得的校际通识课程学分,原则上认定为我校公共任选课学分;
2、对学生修读且考核合格的校际非通识类课程,若与学生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课程内容相似率达到80%以上,且学分达到对应课程学分,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认定和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学分,超出的学分不计,成绩以课程考核成绩计;如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则可认定和转换为我校公共任选课学分。
三、其他有关事项
1、为了保证选课操作的流畅性,请使用 IE8 及以上版本、Chorme(谷歌)、Firefox(火狐)等浏览器,不建议使用 IE6、IE7 等老版本浏览器。学生选课后,请再次登录系统确认选课是否成功;
2、选修跨校课程的学生,应根据开课高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听课手续;并按照要求参加该课程的所有教学活动;遵守开课高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管理,保护自身安全。
附件.rar
附件:
附件1: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南昌片区)
附件2: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附件3:课程大纲、教师简介(南昌片区)
教务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