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8〕14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z2017{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赣教高字[2017]6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年度报告》是各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项内容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并按上级文件要求(见附件1)要求撰写本单位的年度报告(模板见附件2)、据实填报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二、报送要求
报送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学院全称)”和“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学院全称)”。请各学院于2018年1月18日下班前,将报送文件的纸质稿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上述两个文档的电子版发送至熊秋存OA,,联系电话:83806417。
附件:赣教高字[2017]69号.doc
教务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