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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11届“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7 14:43:46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7〕85号


各学院:

第11届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结束,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11届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学院此次共申报项目249项(项目见附件1)学校拟立项20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0项,校级重点项目40项,校级一般项目140项。

二、评选程序

1.院级评审工作

(1)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本学院申报项目评审,根据“第11届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项目分配表”(见附件2),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国家级申报评审。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书面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项目申请者利用PPT陈述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的创新点、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项目组成员分工等,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的问题。

(3)2017年5月23日下班之前,请各学院将校级一般项目及推荐参加国家级申报评审的“推荐校级立项评审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同时提交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

2.校级评审工作

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参加国家级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从中评审出国家级申报项目,对于未被推荐为国家级申报项目的,则作为校级重点项目立项。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对于符合专业办学特色的项目,从教师科研、创业项目延伸的学生项目优先扶持。

2.各学院要以质量为要求,认真开展院级评审工作,对于需要调整的项目,要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全面提高项目质量。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推荐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rar


                                         

教务处

                                 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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