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17〕86号
为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能力,学校决定在普通本科生中施行辅修专业教育。为做好2017年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拟开设的辅修专业及要求
序号 |
开办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所授学位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 |
管理学学士 |
2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经济学学士 |
3 |
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法学学士 |
4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理学学士 |
5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文学学士 |
1.专业设置
2.毕业学分要求
辅修文科专业应修总学时为450学时左右,总学分为30学分;辅修理工科专业应修总学时为500学时左右,总学分为35学分。
二、修读条件
1. 2016级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已开课程的学习内容,学有余力且学分绩点排名(以班为单位)在前50%以上者,可以修读辅修专业,但每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2.学生在主修专业学习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1)教学计划内必修课程累计3门不及格者;
(2)未缴清学费者。
三、教学管理
1.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属于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日常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由教务处负责。
2.辅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应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在两校区分别编班上课,每个教学班人数原则上控制在60人以内,对于申报人数低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开班。
3.为避免与主修课程冲突,辅修专业的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四晚间及双休日进行,实践环节课程安排在假期进行。
4.辅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参照常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在教师晋职时计入工作总量。
5.若辅修专业课程与原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辅修专业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可以免听,但必须参加考试。
6.若学生已选修过相同课程,且课程学分不低于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在良以上,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辅修专业任课教师同意签字,报教务处教务科批准,可免修该门课程,但不免学费。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核准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0]760号)文件精神,辅修专业学费按专业一次性收取,文科类专业3500元,理工类专业4000元。
五、报名程序及截止时间
1.5月19日-5月27日,学生根据《辅修专业学生报名流程》(附件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辅修专业报名,报名成功后学生将打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报名表》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2.5月31日,学生所在学院进入教务管理系统,选择“辅修管理-学生注册处理-学生辅修注册”,将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资格审查。
3.6月1日,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教学办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资格审查。
4.6月2日,各学院教学办统一将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申请辅修专业汇总表》(附件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报名表》纸质稿(汇总表电子版发章丹同志OA)交予教务处教务科。
5. 6月5-6月6日,教务处审批。
6. 6月12日-6月23日,各学院组织获批辅修专业的学生至学校财务处办理辅修专业缴费手续。教务处根据缴费手续办理辅修专业学籍。
六、毕业待遇
1.完成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并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具有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2.获得辅修专业规定学分并具备毕业资格者,可申请与辅修专业对应的学士学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doc
附件一:辅修专业学生报名流程
附件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申请辅修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