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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辅修专业学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31 10:59:41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26121




各相关学院:

根据《本科生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赣科大发〔2024104号),为做好2024级辅修专业学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对象

已修读2024级辅修专业且具毕业资格的学生。

二、课程设置

依据2024级辅修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详见附件一)执行。

三、教学管理

1.辅修学士学位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安排在红角洲校区周一至周四晚间或双休日进行。

2.若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与原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辅修专业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可以免听,但必须参加考试。

3.若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相同时,主修专业中该课程为考试课程,且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学分数(或学时数)不低于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或学时)要求,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核实,主办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后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4.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中的专业实习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核准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0]760号)文件精神,辅修专业(双学位)修读对应学位课程一次性收取2000元。

五、报名程序及截止时间

1. 914-918日,学生根据修读条件结合个人意愿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已辅修专业的同学才能进行辅修双学位报名)

2. 921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报名资格(仅审核本院学生),审核完毕后导出学生名单并做好《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申请辅修学士学位汇总表》送交教务处信息科。

3. 922日,辅修开设学院教学办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报名资格(仅审核报名本院专业的学生)。

4. 923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

5. 924日,学生缴费,逾期视为主动放弃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

6. 上课时间及要求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授予条件

完成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并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在修读结束后符合以下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1.完成主修专业学习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规定的学分;

3.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


附件:1.2024级辅修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申请辅修学士学位汇


教务处

20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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