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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暨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4 20:53:40 阅读:

校属各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以下简称“教改”)建设,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赋能作用,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教师教学能力与教育服务效能全面提升,现组织开展2026年校级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及省级教改课题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

2026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总数控制在100项左右,按专家评审排序确定资助方式:前80%(80项左右)列为资助项目,每项资助1500元;后20%(20项左右)列为自筹经费项目。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省级教改课题,学校按评审排序择优推荐前50项。获省级立项的项目按省级资助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校级资助;仅获推荐未获省级立项的,维持校级原有标准不变。

二、选题范围

本科教改课题按类型分为特设专项、常规项目、委托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特设专项

特设专项是指在中观和宏观层面上,聚焦高等教育教学热点问题开展重大综合改革探索,鼓励跨学科、跨高校和校企联合申报项目,要求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制定详细的改革计划,形成有亮点、能推广的改革成果。主要围绕以下选题:

1.分类推进高校改革与特色发展研究;

2.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机制研究;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研究高校在其中的枢纽功能与实践路径;

3.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研究;产科教协同育人机制研究、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体系研究、跨学科交叉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微专业”与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人工智能+”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等;

4.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技发展、产业升级和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学科专业优化与区域经济发展适配研究;基于评估认证的专业质量体系建设等;

5.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双优”建设;

6.推动我省高校与县域基础教育协同提质(仅限协同提质行动联盟高校申报);

7.师范类院校转型发展。

(二)常规项目

主要围绕以下选题:

1.构建“大思政课”育人格局,加强课程思政建设;

2.深化“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3.深化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

4.加强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

5.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6.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7.加强教师教育、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8.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实践教学改革;

9.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

(三)委托项目

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提升和综合改革等方面设立。

三、研究周期

本科教改课题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

四、申报要求

(一)省级常规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特设项目1项,常规项目49项)申报。重点项目从拟立项的常规项目中择优遴选。特设专项按照限额单独申报。委托项目不占学校申报名额,由省教育厅委托相关高校或省级有关组织、中心、平台等开展研究。

(二)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应在4人以内。在研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课题主持人一般应是主持过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每位成员当年度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如已有1项在研省级教改课题,可同时保留1项在研校级教改课题(即:同一主持人可同时在研省级课题1项、校级课题1项)。

(三)在申报课题时,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的课题比例应占申报数额的80%以上,并向45周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倾斜,原则上57岁及以上(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得主持申报。现任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申报(承担本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除外)。

(四)已结题2项及以上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仅可承担重点项目(含特设专项和委托项目),申报常规课题时如被列为一般项目将不予立项。校级教改课题申报不受限制。

(五)鼓励跨校、跨学科或校企联合申报省级教改项目,联合申报项目由课题主持人所在高校申报,并计入所在高校名额。

(六)鼓励积极申报实践研究项目,引导教研人员在教学一线进行探索实践并推广运用好的教改成果。

(七)各学院须对本单位推荐的教改课题开展查重(查新)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查重(查新)报告。研究内容基本相同或创新性不足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后期经核查报告与事实不符的,扣减该学院下一年度省级教改课题推荐指标。

(八)各学院要对推荐项目主持人及参与人的师德师风进行严格把关,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五、材料报送

(1)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教改课题申报书(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

(2)申报活页(附件3),纸质一式三份;

(3)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学院须对推荐申报项目排序,纸质每学院一份,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XX学院教改课题查重(查新)报告,纸质每学院一份,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红角洲校区C1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改课题专用邮箱17504702@qq.com(其他形式发送无效),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教改项目。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026年10月12日-10月21日,各学院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申报,由学院统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2. 2026年10月22日-10月25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开展校内遴选评审工作,并依据评审排名顺序和上级推荐限额,自然产生推荐至省教育厅;委托项目直接向上推荐申报;校级项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以及省级项目立项结果择优确定。

3. 2026年10月26日-10月30日,教务处向相关学院反馈限项申报评审结果,并对拟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开展专项打磨;各相关学院同期组织项目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人:应老师 联系电话:83831482。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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