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3〕220号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与管理研究,现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
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包含:一般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数字化赋能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产教融合研究与改革专项课题、“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专项课题、专业认证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
二、立项类别
(一)一般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课题研究范围需围绕解决当前我校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我校教学管理与运行中的实际问题做出分析与咨询研究,推动我校高等教育研究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决策的实际改进,选题范围参考《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选题要点》(附件1)。
(二)数字化赋能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
课题研究须围绕数字化赋能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体系的教学与改革,积极探索数字化背景下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境以及教学评价等各环节的变革与创新。
(三)产教融合研究与改革专项课题
课题主要围绕研究“统筹协调、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产教融合的理念,注重以高水平改革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
(四)“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专项课题
课题研究范围需围绕“四新”专业建设的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育人机制、师资队伍建设、质量文化建设开展研究与实践,推动我校“四新”专业建设改革的发展。
(五)专业认证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
课题主要研究工程教育认证背景下公共课的教学改革与课程评价,贯彻OBE理念,提升课程质量,重点在课程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支撑关系、师资队伍建设、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改革。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实行申请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
(二)课题主持人限本校在职教职工,在研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课题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三)本次申报将进行查重,新申报项目如与已立项的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雷同,不重复立项。
四、立项类型及数量
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类型分为校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
五、组织安排
(一)各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后推荐报送至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遴选,经公示后公布拟立项课题的排名情况和立项类型;
六、工作安排
(一)12月10日前:申报课题的教师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附件2)、《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电子和纸质稿交至各学院教学办。各学院初评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和学院盖章的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交至教务处建设科(行政楼C117),电子稿发至徐璐老师信箱(995000622@qq.com)。
(二)12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公布评审结果。
附件:
附件.zip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