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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7 15:08:56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2355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现结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是指跟下一届班级学生的课程进行上课。学生需结合自身上课时间和教室容量选择相应的教学班,进行‘跟班重修’。

2.重修报名:指当前学期因招生计划停招或教学计划更改不再开设的课程,不及格学生进行重修报名,成功后学生个人自修该门课程。

二、重修原则

2019级建筑学(五年制)学生(不及格课程为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0级本科学生(不及格课程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本科学生(不及格课程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择‘跟班重修’方式(选课流程见附件1),所报课程不能超过3门次(含3门次),报名后即可查询个人课表。

因教学计划调整而本学期未开课课程请选择‘重修报名’,教务处审批后个人课表方可查询。

三、重修选课时间

1.2019级建筑学(五年制)、2020级本科、2021级本科学生选课时间:3281000--441700[限制3门次(含3门次)]

2.以上时间安排不再逾期,请严格按照选课时间进行。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重修选课的指导。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跟班重修的管理。

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位,同时加强审核及过程监管,帮助学生完成重修选课工作。

3.如不及格课程有疑问,请前往新校区教务科(C125)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83847531。)

附件1:2019级建筑学(五年制)、2020级、2021级本科学生重修选课流程图(1).docx 

附件12019级建筑学(五年制)、2020级、2021级本科学生重修选课流程图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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