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1〕51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重修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任务填报要求及流程
1.根据课程归属及学生申报重修课程情况,各教学单位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任课老师(仅限一位老师)。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录入”考核方式”,以此作为考试安排依据。
3.部分课程涉及新老校区均有学生报名重修,请务必按照各校区相应人数分别落实任务(学生重修报名名单详见附件1)。
4.重修任务落实流程图(见附件2)。
二、教学任务提交要求
1.4月16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重修教学任务系统录入工作。
2. 在重修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如有疑异,请于4月16日前与教务处教务科章丹(0791-83847531)进行沟通。
附件:
附件.zip
附件1:学生重修报名名单
附件2:重修任务落实流程图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