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补(缓)考及重修(自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赣科大教函〔2024〕8号
各学院:
期末补(缓)考及重修(自修)考试定于2024年3月2-3日全天、3月5日下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缓)考
1.2024年2月24-25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的学生至所在学院办理补考申报手续,并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课程补考申请表》(旷考、考试违纪、重修不及格课程,不予安排补考,补考成绩无效,审核通过的缓考课程无需再申报)。
2.校考课程(公共课、量大面广的专业基础课)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全天、3月5日下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院考课程(除校考以外的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根据系统编排结果,完成试题命制、试卷分装、组织实施,考试方式和考试形式须与期末考试一致,不得变更。严格按学校规定,规范组织考试,学校将安排专人巡查。
4.校考课程考查由教务处协调,指定地点,并由开课单位派人至指定地点统一组织。院考课程考查由开课学院在2024年3月6日前自行组织完成。
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自修)考试
1.各学院根据重修重组班(自修)考试名单,核实考试科目、确认考试形式(统一/随堂),考试组织方式与期末补(缓)考一致。
2.重修考试不及格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不安排补考,需再次申请重修。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院考课程(含考试、考查课)的组织实施工作。
2.考试排定后,应及时通知到考生(含校考、院考课程),确保不遗漏。
3.各学院需安排专人,提前印制分装好专业课考试试卷及考试材料,确保考试组织工作顺利实施。
四、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或与教务处协商后执行。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课程补考申请表.doc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课程补考申请表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