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6〕118号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落实教育部《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文件要求,强化教师数字素养、AI教学能力与课程建设水平,明确培训学分要求、培训内容及考核管理细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学分总体要求
实行年度累计学分制,全体教师年度须完成70学分,学分由在线学习平台、各业务部门组织、学院自主培训三部分组成。
教师在线学习平台:50学分;
各业务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10学分(一年至少5次);
学院自主培训、经验分享:10学分。
二、各类别培训具体要求
(一)教师在线学习平台
必须完成50学分,未完成视为年度培训不合格,使用学校统一平台,自动记录学分。
(二)各业务部门组织培训
业务部门主要包括:宣传部、科研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学生处等。
1.各业务部门组织的线上学习
教师自主报名参与,完成学习后,在培训系统中申报(上传学习照片和学习心得),经学院初审、业务部门审批后由教师发展中心认定。
2.各业务部门组织的线下培训
培训现场签到考勤,由组织部门统一登记参训名单。培训结束后,组织部门将考勤表、培训纪要报送教师发展中心,统一认定学分。
(三)学院自主培训
赋予学院培训自主权,教师发展中心提供课程资源、专家支持。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特色、师资队伍实际发展需求,自主选择内容、组织实施,培训范围涵盖教学能力提升、教研方法培训、科研论文写作、AI教学实操、课程建设、实践育人、师德师风、青年教师帮扶、骨干教师经验分享等多元领域。
每次培训需有方案、签到、照片、纪要,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审核通过后,计2学分,年度累计最高抵扣10学分。
三、学分考核与管理
(一)学分报送流程:业务部门线上培训由教师申报、学院及部门审批后认定,线下培训由组织部门汇总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学院自主培训材料备案审核后按次计分。
(二)分层考核要求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AI教学类课程不少于4学分;
骨干教师:侧重教研、课程建设类培训,无细分强制要求。
(三)结果运用:年度培训学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竞赛推荐的重要依据。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