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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批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6 16:27:55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26〕190号


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制度,加快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新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现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纳入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第八批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5)。

二、考核内容

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师德师风情况;

(二)听课情况记录(随堂听课情况);

(三)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四)科研、实践工作情况;

(五)进修培训情况;

(六)个人总结。

三、考核程序

学院组织至少3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对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进行验收考核,其主要程序为:

(一)随堂听课一次,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给出评价意见;

(二)举行考核答辩会。导师介绍培养过程,青年教师汇报培训体会与收获,考核小组专家提问,青年教师答辩,教务处将会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参加部分教师答辩会,请各学院安排好答辩会时间,并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答辩会时间安排表》(附件6);

(三)考核小组经评议后确定考核成绩;

(四)学院将考核意见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四、考核结果

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继续参加培养。青年教师的考核成绩,将作为青年教师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记入其个人培训档案,并作为青年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参加继续教育的依据之一。

五、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核过程由学院做好考核过程记录,建立档案;

(二)请学院将《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答辩会时间安排表》电子版(附件6)于11月2日前交教务处陈效。

(三)考核结束后提交:

1.11月16日前由教师本人在人事系统“员工自助”上传《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考核表》(附件2);

2.《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考核汇总表》(附件3);

3.第八批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4)。

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16日前将附件3、附件4和考核总结(附考核照片)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C111教务处陈效。

联系人:陈效 83847529


附件:1.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2.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考核表

3.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考核汇总表

4.第八批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成果情况汇总表

5.第八批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人员名单

6.202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答辩会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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