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实验教学任务信息数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工作,做好实验教学任务信息数据报盘,如实核算教学工作量,逐步提升实验教学质量,教务处将开展实验教学任务信息数据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的填报
1.根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检查核实本学期各课程实验教学实际开出情况,如实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完成表》。
2.根据《计划表》、《完成表》的各项数据准确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分类统计表》。
3.请本学期开设实验课(包括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的各任课教师认真填写《实验教学质量分析报告》,以授课班级为单位,所授课程均以教学班为单位填写一份。
4.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月16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
5.教务处将于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20日期间,抽查有关学院的实验报告,请各学院收集整理好本学期的实验报告、实验记录本。
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填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各学院实验室必须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及教务处下达的《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认真填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计划表》。
2.基础课实验要求达到每组1人,专业课实验要求达到每组2人,有特殊要求的实验项目以满足该实验每组最少人数为限。若因场地或设备限制不能达到要求的,请于2024年1月20日前及时向教务处实践科反馈。
3.请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计划表》于2024年2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4.教务处将以此材料作为核算实验教学工作量的依据,逾期未交的单位不予核算教学工作量。
以上所有表格一式二份,经实验室主任与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后,一份留学院保存,一份报送教务处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附件(请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