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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1-15 16:35:19阅读次数:打印此页】  【关闭

赣科大教函〔20245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23-2024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选聘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本科生基础课的教学工作,要选聘优秀的教师资源担任本科生基础课程的教学。

2.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赣科大发[2018]47号)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本科生教学任务时,必须优先安排教授、副教授授课,确保每位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教学单位、科研单位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开设或参与一门课程,承担不少于68节的课程教学任务;学校行政管理单位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开设或参与一门课程,承担不少于34节的课程教学任务。此外根据根据省属高校综合考核要求,教授至少需要为本科生累计独立讲授32学时及以上理论课。请各学院对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未安排单独授课的教授名单进行统计,并填报《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授未单独讲授本科生课程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对下学期新开课老师应进行严格试讲考核,并将教师新开课审批表收集、存档备查。

4.同一课程平行班级较多的,要安排2名以上教师担任授课任务。

5.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赣科大发[2015]9号)文件要求,担任了行政职务且受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者无额定教学工作量要求,其教学工作量(指人才培养方案列示的课程,下同)不能超过每周4课时,教学单位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处级领导,其年度教学工作量不超过每周8课时,超过部分不予计发工作量津贴。

二、教学任务填报要求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各教学单位自行进行合班或分班。

2.部分教学单位已申报专业选修课程,未列入本次教学任务中。

3.填报“教室要求”时,请准确填写具体要求,教务处将尽力安排(如课程需使用精品智慧教室,任课教师可报告申请),如因学校条件限制而无法安排的,请予以谅解。

4.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已明确周数的请注明具体周数,未明确周数的请于实践教学前三周将具体安排(计划)交教务处实践科;如需停课实训的实践教学,应报教务处教务科,以便协调学院间的课程。

三、教学任务提交要求

1.119日前,各教学单位应完成教学任务系统录入工作,同时将“教学任务书”(见附件1)和“教师教学任务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红角洲校区:C113孟老师),教务处将组织学院进行排课。

2.在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如有疑异,请于119日前与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沟通。

附件.zip

附件:1.教学任务书

2.教师教学任务汇总表

3.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授未单独讲授本科生课程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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