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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建设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3-09-23 09:38:27阅读次数:打印此页】  【关闭

1)负责新工科、新文科、新师范专业建设工作,包括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微调、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组织工作、师范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免费师范生的培育管理等工作;

2)负责学校专业优化调整的机制的建立,包括新专业的申报及学位授予、专业的升级改造、专业的停招和撤销等;

3)及时跟踪高等教育建设与改革政策要求,负责本科专业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的制定;                      

4)负责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和验收工作;

5)负责各级四新项目培育、组织申报及验收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专业建设项目的培育、申报、管理工作

7)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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