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是指跟下一届班级学生的课程进行上课。学生需结合自身上课时间和教室容量选择相应的教学班,进行‘跟班重修’。
2.重修报名:指当前学期因招生计划停招或教学计划更改不再开设的课程,不及格学生进行重修报名,成功后学生个人自修该门课程。
二、重修原则
2020级建筑学(五年制)学生(不及格课程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2021-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本科学生(不及格课程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本科学生(不及格课程为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择‘跟班重修’方式(选课流程见附件1),所报课程不能超过3门次(含3门次),报名后即可查询个人课表。
因教学计划调整而本学期未开课课程请选择‘重修报名’,教务处审批后个人课表方可查询。
三、重修选课时间
1.2020级建筑学(五年制)、2021级本科、2022级本科学生选课时间:4月7日10:00--4月15日17:00[限制3门次(含3门次)]
2.以上时间安排不再逾期,请严格按照选课时间进行。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重修选课的指导。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跟班重修的管理。
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位,同时加强审核及过程监管,帮助学生完成重修选课工作。
3.如不及格课程有疑问,请前往新校区教务科(C113)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83847531。)
附件1:2020级建筑学(五年制)、2021级、2022级本科学生重修选课流程图
附件1:2020级建筑学(五年制)、2021级、2022级本科学生重修选课流程图.docx
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