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的通知
赣科大教函〔2024〕89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方向”三位一体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2021级、2022级本科专业继续实行职教类、普教类、应用类三类职业方向分流。现将有关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流要求与原则
1.分流要求:
根据学校2021级及2022级本科招生计划安排,各专业按以下要求进行职业方向分流:
(1)招生计划中已注明“含职教师范”方向的专业,须开设职教类方向,同时进行应用类方向的分流。
(2)其他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应用类职业方向培养。
2.分流原则:
(1)人才培养多元化与教学资源合理配置相结合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组织学生申报职业方向。
(2)学院指导与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原则。组织学生手工选择“职业方向”及选修课程模块,分流学生少于10人的“职业方向”原则上不予开设。若选修结果未达到要求,或选报人数严重超出教学资源许可条件,则撤消所选方向或组织学生进行二次申报。
二、工作要求
1.4月11日-4月30日,各学院参照《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做好职业方向分流的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以及相关分流组织工作。
(1)各学院要详细介绍专业职业方向分流工作的意义、必要性。向学生阐明各类职业方向的特点,解读各职业方向的培养目标、主要职业去向和职业岗位、课程体系、学习内容以及相关政策等。特别要重点结合学校职教师资培养特色,向学生解读职教师资培养方向的特色,课程体系、教师资格证书的申报条件及就业岗位的适应性和多样性。
(2)5月6日-5月7日,各学院参照《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学生进行分流志愿填报,完成《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方向分流一览表》(见附件1)填写,提交学院教学办。
2.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分流情况(注意分流学生少于10人的“职业方向”原则上不予开设),按相应专业类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各学院完成教务管理系统本学院分流填报工作(操作流程见附件2),将最终确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方向分流一览表》纸质稿,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红角洲校区C栋113室。
3.已分流的学生班级管理按原行政班级进行管理,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的分流情况,按相应专业类的人才培养方案下达教学任务,组织实施相关教学工作。
4.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学院签字盖章交教务处教务科。
5.请各学院在5月7日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分流填报工作,逾期学校将关闭系统。
附件: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方向分流一览表
2.专业方向分流流程
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