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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4-04-28 10:05:02阅读次数:打印此页】  【关闭


 

 

赣科大教函〔2024106

 

 

为进一步落实《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赣科大教字〔2022〕29号),坚持OBE教育理念,深化本科教学内涵建设,突出职教特色,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课程过程性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考核原则

1.坚持学生中心。过程性考核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引导学生从注重“考试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和效果”转变,紧扣课程目标,纳入教学大纲规范要求,聚焦核心能力的塑造、专业素养的培育、批判性思维的形成等,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养。

2.坚持多元考评。逐步建立以过程性考核为主的多元考评制度,围绕教学目标,结合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和特点采取多种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考核形式。避免简单化的闭卷考试,强化开放性,综合性命题,加大非标准化答案考核的知识广度专业深度与生产生活实际的融合度,提高学业考核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

3.坚持分类考核。过程性考核应考虑到学生间的个体差异,注意分级分类设计,试题难度和题量设置等环节因生而、因课而设,以适应不同基础不同年级的考核要求。

4.坚持科学评价。过程性考核应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思维方式。

二、过程性考核要求

1.多种考核方式相结合,注重个性化特点。包括但不限于课堂小测验、期中考试、课程论文撰写、实地调研报告、项目设计、案例分析、读书笔记与报告等。同时,鼓励学生提交具有代表性的学习成果或设计作品,并组织小组汇报和课堂辩论活动,以便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业表现。在考核过程中,应确保评价方式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并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能力发展。

    2.鼓励学习任务项目化考核。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挑战度、师生互动的深度以及学生的参与程度等。每门课程在每个学期内应至少进行三次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中所占权重一般不高于70%,不低于30%,其中考勤成绩权重不能超过10%。

3.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助力过程性考核。鼓励老师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教学平台,通过线上课程设计、答疑、组织讨论、布置作业、测验,结合线下课堂解疑释惑、组织学生小组以完成任务等方式,使线上与线下教学过程性有机结合。

4.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置过程性考核具体要求。

三、过程性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过程性考核采用统一组织、明确职责、逐级落实的原则,各教学单位、系(教研室)、任课教师的职责和任务如下:

1.各教学单位组织各系(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课程特点、教学目标等具体要求,制定各门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标准。

2.每门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标准由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研究制定,经系(教研室)主任签字,报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3.任课教师需将课程过程性考核标准向学生公布;及时向学生反馈考核情况,并对考核内容及考核成绩认真记录,做到有据可依;在课程结束后形成最终的过程性考核成绩。

4.各系(教研室)负责检查和落实过程性考核的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反馈意见,并对过程性考核标准及时修订。

5.过程性考核资料包括过程性考核成绩记录单(线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需提供网络教学平台上的过程考核成绩单)及相应的原始材料,并由各教学单位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过程性考核结果应作为课程总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占比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

五、其他事项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本学院的实施方案,加强过程性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做好相关典型材料的收集汇总,学校将在学期末对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进行检查。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24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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