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补(缓)考及重修(自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赣科大教函〔2025〕4号
各学院:
期末补(缓)考及重修(自修)考试定于2025年2月22-23日全天、2月25日下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缓)考
1.2025年2月15-16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的学生至所在学院办理补考申报手续,并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1)(旷考、考试违纪、重修不及格课程,不予安排补考,补考成绩无效,审核通过的缓考课程无需再申报)。
2.校考课程(公共课、量大面广的专业基础课)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月22-23日及2月25日下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院考课程,由开课学院根据教务系统编排结果,完成试题制作、试卷分装、组织实施,考试方式须与期末考试一致,不得变更。严格按学校规定,规范组织考试,学校将安排专人巡查。
4.校考课程考查由考试中心协调,并由开课单位派人至指定地点统一组织。院考课程考查由开课学院在2月26日前自行组织完成。
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自修)考试
1.各学院根据重修(自修)考试名单(附件2),核实考试科目、确认考试形式(统一/随堂),并将需命题的重修公共课试卷交考试中心考务科,考试组织实施方案与期末补(缓)考组织实施方案一致。
2.重修考试不及格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不安排补考,需再次申请重修。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院考课程(含考试、考查课)的组织实施工作。
2.考试排定后,应及时通知到考生(含校考、院考课程),确保不遗漏。
3.各学院需安排专人,提前印制分装好专业课考试试卷及考试材料,确保考试组织工作顺利实施。
四、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或与考试中心协商后执行。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课程补考申请表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自修)考试名单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