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科大教函〔2024〕151号
各学院:
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科字〔2024〕6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及限额
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基础教育类推荐限额4项,本科教育类推荐限额12项。
二、申报要求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2)成果主要完成人及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获得过国家和省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主要完成人限申报1项,非主要完成人最多只能参与2项教学成果奖项目。
三、申报程序
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申报原则、申报程序,逐级申报,限额推荐。由成果持有单位或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初步审查,向学校申报,并在申报对象所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第一次公示)。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成果后,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第二次公示),并对异议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
四、材料报送
申报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应提交以下纸质和电子材料:《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申报书》、征求意见材料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成果负责人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各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审查完材料后于8月2日前交教务处。
报送地点:红角洲校区行政楼C117,联系电话:83831482,联系人:张昭、孙薇。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