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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校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14:20:46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23214

 


 

校属各单位:

学校将于今年12月开展2023半年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参与本次结题鉴定的项目为已达到研究周期、完成预期成果的校级教改课题。

二、结题形式

校级教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学院申请,由学院组织专家鉴定统一从学院报送教务处由专家评审的形式结题。

三、校级教改课题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校级教改课题结题材料电子主要包括立项申报书、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已发表论文的扫描件或成果采用证明并将填有专家评审意见和签名以及单位盖章的结题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交教务处,同时提交纸质结题表一式两份(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双面打印),截止时间12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结题材料汇编办法、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1。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学院收齐后统一发送到:995000622@qq.com,纸质材料交到教务处红角洲校区行政楼C117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版材料请务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校级重点教改课题结题”或“校级一般教改课题结题”字样。因不按要求发送材料而延误结题的,责任自负。

3.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地址:红角洲校区C117室;联系电话:83831482;联系人:徐璐


附件1:校级重点教改课题结题流程.doc

附件2:校级一般教改课题结题流程.doc

附件3:《结题报告》撰写要求.docx

附件4:《研究报告》撰写要求.doc

附件5: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改课题材料汇编办法.doc

附件6: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表.doc

附件7:教改课题调整申请单、同意调整申请书(校级课题用).doc

 

 


教务处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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