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教函〔2023〕214号
校属各单位:
学校将于今年12月开展2023年上半年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参与本次结题鉴定的项目为已达到研究周期、完成预期成果的校级教改课题。
二、结题形式
校级教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学院申请,由学院组织专家鉴定,统一从学院报送教务处由专家评审的形式结题。
三、校级教改课题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校级教改课题结题材料电子主要包括立项申报书、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已发表论文的扫描件或成果采用证明,并将填有专家评审意见和签名以及单位盖章的结题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交教务处,同时提交纸质结题表一式两份(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双面打印),截止时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结题材料汇编办法、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1。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学院收齐后统一发送到邮箱:995000622@qq.com,纸质材料交到教务处红角洲校区行政楼C117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版材料请务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校级重点教改课题结题”或“校级一般教改课题结题”字样。因不按要求发送材料而延误结题的,责任自负。
3.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地址:红角洲校区C117室;联系电话:83831482;联系人:徐璐。
附件1:校级重点教改课题结题流程.doc
附件2:校级一般教改课题结题流程.doc
附件3:《结题报告》撰写要求.docx
附件4:《研究报告》撰写要求.doc
附件5: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改课题材料汇编办法.doc
附件6: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表.doc
附件7:教改课题调整申请单、同意调整申请书(校级课题用).doc
教务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