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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结)业证像片拍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3 15:10:35 阅读:

 

 

 

赣科大教函〔2019〕282

 


各学院:

由于2020届毕业生下学期即将离校实习,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我校毕业生的毕业证拍摄工作将安排在20191118全天和19日上午(红角洲校区)11月19日(枫林校区泰豪校区进行 (具体安排见附件)。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密切配合,确保我校202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具体要求与安排:

一、 为保证像片上网的规格、质量要求,此次像片拍摄工作由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负责,按文件要求,每生须交纳15元的拍摄费(其规格为2肌4及1肌8), 由各班班长统一收齐后于拍摄当天交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

二、 拍摄安排

(一)红角洲校区:

1.拍摄时间:20191118日(周全天

2.拍摄地点:

4号教学楼4301、430243064307

3.拍摄时间:20191119日(周二)上午

4.拍摄地点:

4号教学楼4107

(二)枫林校区:

1.拍摄时间:20191119日(周

2.拍摄地点:

九号教学940294039410教室

)泰豪校区:

1.拍摄时间:20191119日(周下午

2.拍摄地点:

泰豪校区安排

三、拍摄事项及要求

1. 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学生拍照的组织工作,并于1112前将指定的负责人和各班班长的姓名、联系电话报教务处信息科。

2.  特别提醒:此次拍照采用刷身份证采集信息的方式,请学生拍照时务必携带好身份证。

3. 注意事项:

本照片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请每位同学按时到位并严格遵守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学号顺序排队进行拍摄,否则导致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②   请学生拍摄时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穿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必须穿着有领上衣,不要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面正对相机方向以照片能见两耳为准;头发不能染色、不遮眉毛及耳朵,在照片上头发所占的总面积不能超过面部的总面积,佩戴眼镜以拍照时不反光而且能清晰见到眼睛的各部位为准;不准佩戴有色眼镜;不着浓妆,化妆要以不掩饰面部瑕疵缺陷为准;佩戴耳、项等饰品以不遮挡面部瑕疵缺陷为准。

拍摄当天请各学院指派专人到拍摄现场维持秩序。

四、为防止照片的遗失,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尽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拍照,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拍摄的,学校提供散拍二维码给学生扫码填写采集信息(附件),在以下时间及地点自行到新华社江西分社进行补拍。2020年4月底我省高等学校2020届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截止。

1.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补(散)拍时间:

2020年3月份(7日、8日、14日、15日、21日)

2020年4月份(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

以上补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如需补拍,请通知学生提前电话预约拍摄时间。(电话:0791-83985057)

(注:请本人扫码填写好采集信息生成二维码、带好学生证及身份证前往,杜绝带无关人员进入拍摄现场。

2.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补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688号。
    交通路线:乘旅游2线、17路、221路、227路、228路、229路、245路公交车到红谷滩区怡园路口站下车,往怡园东路行500米左右或秋水广场往南(南昌大桥方向)行600米左右即可到达。


附件1:11月红角洲校区和泰豪校区拍照安排.doc

附件2:11月枫林校区拍照安排.doc

附件3: 补(散)拍登记表.doc


 

 

 

教务处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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