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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0-08 14:38:33阅读次数: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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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科大教函〔2024199

 


  

各学院:

毕业论文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锻炼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教学形式,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是本科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精神,为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各工作环节的规范化,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6月15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关键工作时间节点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节点(含当日)

1

指导教师申报选题,师生双选

20241023日前

2

指导教师完成任务书

20241110日前

3

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2025110日前

4

完成论文设计)初稿

2025330日前

5

完成中期检查,包括学生自查和教师审查

2025410日前

6

提交论文(设计)定稿进行相似度检测

2025512日前

7

制定答辩安排,学生提交答辩论文(设计)终稿

2025516日前

8

完成论文(设计)首次答辩二次答辩及成绩评定

2025523日前

9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

2025530日前

10

材料存档、工作总结

20256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基本要求

各学院应进一步强化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从选题、开题、教师指导、前期和中期检查、教师评阅、答辩、成绩考核等各个环节进行从严管理,重点检查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严格过程管理与审核。

学院要严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关。选题要政治方向正确,符合国家立德树人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保证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综合训练。选题应尽可能与当前经济建设、科学研究、生产实际和社会发展相结合,选题应有一定的前沿性、实用性和创新性,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师范类专业论文选题应具有师范属性特征,普通师范类专业与基础教育相关选题比例不低于75%,职教师范类专业与中职教育相关选题比例不低于75%;鼓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探索多模式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与课程相结合的课程项目式毕业设计、产学融合毕业设计等。

学生选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提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审批。

(二)指导教师基本要求

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直接执教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坚持立德树人,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把握论文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科学严谨态度和创新精神,保证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进行不少于8次的具体指导,尤其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阶段工作进展和质量检查。在指导过程中注重对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的培养。

在答辩交稿前进行终审评阅,围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果、工作态度、论文质量、文本规范、存在的不足和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指导教师审核意见,并明确是否同意学生进入答辩环节。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依据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终稿。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承担指导的学生人数最多不超过10人。

(三)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要求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严禁出现伪造、抄袭、代写、买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等作假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伦理与学术素养。指导教师要落实学术规范第一监督责任人职责,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知识辅导,规范引用他人文献,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学术规范,远离学术不端行为。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认真规范地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在答辩前必须对学生资格和答辩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指导教师与答辩小组审核通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答辩成绩评定要公平合理,客观反映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和质量。若第一次答辩不能达到要求,需进行二次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评优答辩。

(五)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选题分析、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学生总体水平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及时进行总结,组织交流,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及时收集、整理各种材料,保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资料,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管理工作材料的档案建设工作。

三、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凡在关键工作时间节点结束前未能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视情况按教学管理规定处理;相关学院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将在全校通报批评。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不合格,按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教务处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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