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贫困生教材资助金”的通知
赣科大教函〔2024〕201号
各教学单位:
2024年贫困生教材资助面向2023级本科学生(全日制注册),由我校教材供应商发放。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学校贫困生教材资助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贫困生教材资助标准:500元/每人。
二、名额分配
序号 | 教学单位 | 指标数 (人) | 序号 | 教学单位 | 指标数 (人) |
1 | 文学院 | 13 | 10 | 化学化工学院 | 11 |
2 | 外国语学院 | 10 | 11 | 材料与能源学院 | 7 |
3 |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 15 | 12 | 土木工程学院 | 8 |
4 |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MBA教育中心) | 29 | 13 | 药学院 | 11 |
5 | 教育学院 | 8 | 14 | 生命科学学院 | 11 |
6 | 数学科学学院 | 6 | 15 | 美术学院 | 9 |
7 | 国际教育学院 | 10 | 16 | 音乐学院 | 9 |
8 | 信息工程学院 | 17 | 17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8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18 | 智能制造学院 | 13 |
合计 | 200 |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积极组织、策划或者参加校、院、班级等组织的科技、文化、艺术和体育等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热爱劳动,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在校期间第一学年无培养方案中课程不及格情况。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加本次贫困生教材资助申请资格:
(1)考试作弊者。
(2)违反校规校纪,不遵守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留、降级学生或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者。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向学生宣传贫困生教材资助的评定事项,将学校对学生的关爱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2.申请人准备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家庭所在地、所在班级、等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社会公德表现、学业成绩考核情况、具体内容见贫困生教材资助申请表。
3.各学院成立贫困生教材资助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并在正式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初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4.教务处审核并报供应商。
五、领取方式
供应商到学校指定地点对审核通过的贫困生以现金或微信、支付宝转帐方式统一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学生本人需带上学生证或身份证,不得代领。
六、上交时间
2024年10月22日下午16点前,各学院将《贫困生教材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贫困生教材资助金汇总表》(附件2)和本学院关于贫困生教材资助的评选情况书面报告及公示(见附件3),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红角洲校区C118),电子版请发教务处熊莺OA。
七、申诉程序
1.学生对学院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2.学生对教务处“贫困生教材资助金”候选人情况的公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教务科提出书面申诉。
3.对学生的申诉,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反馈意见,并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4.匿名申诉或非书面申诉,概不受理。
八、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贫困生教材资助真正用于勤奋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2.严禁虚报冒领贫困生教材资助,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形式侵占挪用贫困生教材资助,一经发现,除追回所发资助金外,并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4年“贫困生教材资助金”申请审批表
2.贫困生教材资助金汇总表
3.公示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